公务员申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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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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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发布 2022年3月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 2022年3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
Chapter 1总则
法律法规对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的申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领导成员公务员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依法依规、有错必纠;
(二)公平公正、处理恰当;
(三)稳慎及时、注重沟通。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Chapter 2机构与管辖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实行一案一委员会制,一般由受理机关的人员组成,可以吸收其他机关的有关人员参加。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成人数为单数,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案件审理的组织工作。
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对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同级党委或者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其中,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辖。地方党委受理的再申诉,由党委指定的部门负责组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Chapter 3申请与受理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再申诉。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职级、联系方式、住址及其他基本情况;
(二)被申诉机关的名称及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和复核的情况;
(三)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四)提出申诉的日期。
(一)申请人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申诉、再申诉事项属于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受理范围;
(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四)属于受理机关管辖;
(五)申诉材料齐备。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诉、再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限期15日内补正。审查期限自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的次日起算。
被申诉机关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提供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的依据和证据。
受理机关收到答辩书后,经审核符合答辩要求的,在7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诉人,申诉人在接到答辩书副本7日内可以提出书面意见。
申请人撤回复核、申诉和再申诉后,如无正当理由,不得再以同一事由提出。
Chapter 4审理与决定
调查人员应当充分听取申诉人、被申诉机关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调处工作。
(一)原人事处理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二)原人事处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是否正确;
(三)原人事处理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原人事处理是否显失公正;
(五)被申诉机关有无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在审理对复核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再申诉时,还应当对复核决定和申诉处理决定进行审议。
(一)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正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维持原人事处理。
(二)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不存在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原人事处理机关撤销或者直接撤销原人事处理。
(三)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有误,或者处理明显不当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原人事处理机关变更或者直接变更原人事处理。
(四)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原人事处理机关重新处理。
再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参照前款规定作出。
受理机关在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同时,可以就申诉案件向原人事处理机关提出人事管理有关意见。
(一)申诉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职级及其他基本情况;
(二)被申诉机关的名称,原人事处理和复核决定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三)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四)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认定的事实、理由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五)申诉处理决定;
(六)作出决定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载明的内容。
再申诉处理决定书除前款规定内容外,还应当载明申诉处理决定的内容和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日期。
申诉处理决定书和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受理机关或者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印章。
申诉处理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将申诉案件处理和执行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备案。
Chapter 5执行与监督
下列处理决定是发生效力的决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提出再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
(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三)中央垂直管理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四)再申诉处理决定。
公务员对重新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再申诉。
Chapter 6附则
附件:1.公务员申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2.公务员申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3.公务员申诉案件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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