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和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胶州湾沿岸陆域及入胶州湾河流两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组织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胶州湾保护范围内及入胶州湾河流两侧的应急队伍、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