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超重车、铁轮车、履带车因特殊情况需通过城镇道路时,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过,不得损坏路面。

未经批准擅自上路行驶损坏路面的,应当按照修复路面所需费用二倍以下赔偿。

Local Regulations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