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城乡建设和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查处破坏市容环境、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损毁绿地、污染生态环境、影响河道整洁等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