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采取出版、展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提高公民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知,增强公民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意识。鼓励社会各界依法对工业遗产进行宣传推介。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