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禁止在无定河流域干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无定河流域干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