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Not yet in force市和蓟州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长城的监测预警工作,利用遥感卫星、监控设施、现代通信等技术和手段,对长城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市和蓟州区规划资源、水务、气象、地震、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当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共享地质、水文、气象、地震、消防等灾害监测数据。市和蓟州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研判灾情趋势和风险,对面临自然灾害威胁的长城点段加强风险管控与应急预警。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