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及规定的时间、地点收运餐厨废弃物。每天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餐厨废弃物不得少于一次;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将餐厨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和车辆,应当密闭和整洁,并喷涂统一的标识标志;

(四)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并保存两年以上。

Local Regulations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