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地方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推进立法协商,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