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本市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林地或者城市绿化用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期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