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鼓励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合理控制室内制冷、供暖等设施的温度,减少能源消耗。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