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和排放限值。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