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禁止通过裂隙、溶洞、渗坑、灌注、渗井、暗管、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隧道、桥梁等对水体有污染的建设工程,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