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村绿化、造林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天津警备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绿化工作。

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