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