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并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衔接。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根据湿地类型、分布情况、生态功能和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状况,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