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体育设施,是指用于开展体育训练、竞赛、教学和社会体育活动的场所及附属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