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