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Not yet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编制、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统筹推进农业项目建设、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品牌建设、产销衔接、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监督管理职责。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