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极端天气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意见,统筹考虑极端天气灾害发生的风险性和防御工作的可行性,科学规划城乡防灾减灾整体布局、防洪排涝体系和通风廊道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