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Not yet in force

水产原种场、良种场和苗种场应当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改善苗种生长环境和隔离条件,满足亲本、后备亲本、苗种繁育和养殖需求。

水产原种场应当根据本省统一规划,搜集、整理、保存、开发和利用水产养(增)殖对象的原种,确保原种质量,为良种场和苗种场提供原种亲本;水产良种场应当引进原种和经过审定的良种,用于繁育后备亲本或者子一代良种亲本;水产苗种场可以从原种场或者良种场引进亲本或者后备亲本,用于繁殖和培育苗种。

水产原种场、良种场销售亲本或者后备亲本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