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中介服务制度改革,推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信用管理等机制。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中介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