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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更新规划、实施、保障、运营、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决定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

旗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