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弘扬教育家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