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市充分发挥老龄委作用,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组织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等社会团体和老年人组织、社工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应当根据章程或者职责,开展养老服务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