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销合作社出资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社有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