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召集。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大会由本社全体社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

(二)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决定;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成员社提出请求的,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成员社和成员单位选举或者推荐,每届任期五年。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