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提案人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作出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介绍情况。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