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