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海关、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聚焦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保税物流等领域,在监管模式、通关便利、智慧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方面探索创新。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海关、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支持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发展关联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开展保税研发、保税租赁、保税维修、保税培训等业态。
支持综合保税区率先复制推广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国内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