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完善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动区域商圈提升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区等设施条件,推动社区商圈优化便民商业设施布局。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依托现有设施培育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空间,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商务、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应当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加快县乡村商业网络建设,推动县城商贸设施改造提升,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建设“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村级商业网点。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