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配送网络,推动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服务设施。支持仓储、运输、电商、邮政、快递等各类企业建立公共配送中心;鼓励小微超市、便利店等拓展送货取货功能,支持发展智能提货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配送网络,推动建设县域快递物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企业依托乡镇连锁超市、客运货运场站、快递网点、农资站等,建设乡镇配送节点。整合村庄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利用村内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发展县域快递物流中心直通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配送网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