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的黎族医药是指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黎族人民在长期的医疗实践、健康养生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映黎族人民对自然、生命、健康与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技术方法的医药康养体系。主要包括:

(一)黎医药知识、著作、论文等;

(二)黎医医疗技能、技法及其用具;

(三)黎医药单方、验方、秘方、经方等方剂;

(四)黎药材及其种植、养殖、采收技术和黎药加工、炮制、制剂工艺等;

(五)黎医药熏蒸、藤灸、药浴等疗法;

(六)其他使用黎医药的方法、技术等。

Local Regulations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