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本地区总体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建立由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气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等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演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人应当针对活动制定消防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或者提前向参加人员告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