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物业权利人,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合法建造或者依法取得不动产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城市公共空间和设施建设管理责任的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被确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更新片区,是指在城市更新中,为了便于统筹各类资源配置、平衡多方利益、优化功能布局、补齐公共服务配套、实现片区一体化更新及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城市更新相对成片连片区域,可以包括区域综合性更新项目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