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工作。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应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结果。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资质证明、项目申报等活动中应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