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该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主任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主任会议决定的相关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向提案人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