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物业服务人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告知的装修工程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应当对装修或者维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袋装化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堆放。
物业服务人应当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提供便利,不得指定装修企业或者要求购买指定装修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