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收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的气象台站名称。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优先通道,向受影响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发送暴雨预警信号或者相关信息。

社区、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车站、港口、码头、在建工程、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暴雨预警信号或者相关信息的接收与传播工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灾情。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