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三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三线运营企业等投资建设主体建设公共路由。公共路由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根据公共路由规划,制定施工设计方案,遵循强弱电分离的原则建设公共路由。
三线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公共路由进行线路迁改,后续新增的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一般按照公共路由架设。
公共路由投资建设主体应当依据本级政府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体制,及时确定公共路由管护单位,未确定管护单位期间,由投资建设主体作为临时管护单位。公共路由管护单位应当组织对公共路由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