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应当根据功能需求,同步规划建设三线;旧城区、镇村应当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道路整治、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要求,统筹三线的规划建设。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时,应当将建设三线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
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等项目时,应当征求三线主管部门和三线运营企业的意见,协商预留三线位置及空间通道。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