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船舶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在海上、沿海岸线捡拾、发现枪支、弹药、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匿、留用或者擅自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