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编制规划应当贯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符合国家和省总体发展要求,统筹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风险防范等因素,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提高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规划的具体编制规范由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