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自行协商有困难的,可以邀请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协商促成和解;不愿意和解或者和解不成的,引导其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法定不适用调解的,引导其依法选择其他矛盾纠纷化解途径。
经行政机关或者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依法确认其效力。
依法达成的和解、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人民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