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未享受政府同类补贴的,按照规定给予参保补贴。
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以及补充养老、医疗、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信托机构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财产信托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