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拟负责征兵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接受征兵体格检查业务培训和考核;未经过培训或者考核不通过的,不得负责征兵体格检查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