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结合道路交通通行情况、劳动强度等因素,在不少于正常收派件所需劳动时间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收派件数量和时间。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完善快递从业人员投诉澄清免责机制,被用户举报、投诉、申诉或者提起诉讼时,应当对快递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调查,听取快递从业人员情况说明,不得以罚款、违法扣费等方式扣减快递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