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本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和处置方面加强协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