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自治条例草案由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起草。
列入立法计划的单行条例项目,按照下列规定组织起草:
(一)属于规范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程序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委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起草;
(二)属于规范行政管理事项的,一般由自治旗人民政府组织起草;
(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单行条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四)专业性较强的单行条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单行条例起草工作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必要时,可以成立起草领导小组。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单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