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6